惠城区首届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暨2009惠州体育舞蹈公开赛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09年5月5 |
一 主办单位:惠城区体育局惠城区教育局
二承办单位:惠城区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三协办单位:惠州市炫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四 比赛时间:2009年5月9日
五 比赛地点:江北惠州体育馆C馆
六 报名日期:2009年4月20日前止
七 报名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北路麻渣12号3楼,
联系人:徐春玉,
电话:0752-2233575,传真:0752-2233103
八、比赛组别:
县区组:
1)、业余12岁以下组拉丁舞3支舞(C、R、J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银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6年及以后出生
2)、业余10岁以下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铜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8年及以后出生
3)、业余8岁以下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铜牌规定组合,2001年及以后出生。
4)、业余12岁以下单项组拉丁舞(C/R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银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6年及以后出生
5)、业余10岁以下单项组拉丁舞(C/R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铜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8年及以后出生
6)、业余12岁以下女子双人组拉丁舞3支舞(C、R、J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银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6年及以后出生
7)、业余10岁以下女子双人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铜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8年及以后出生
8)、业余8岁以下女子双人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铜牌规定组合。1998年及以后出生
9)、业余12岁以下单人单项组拉丁舞(C/R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银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6年及以后出生
10)、校际拉丁集体舞参赛选手为8对以上,场上表演时间不多于4分钟。
公开组:
11)、专业院校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;
12)、公开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
(W、T、VW、Q、SF/S、C、R、J、P);
13)、公开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(W、T、VW、Q/S、C、R、J);
14)、公开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(W、T、VW/C、R、J);
15)、公开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(W、T/C、R);
16)、14岁以下组拉丁舞4支舞(C、S、R、J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金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指定步法范围。1994年及以后出生
17)、12岁以下组拉丁舞3支舞(C、R、J);规定服装,指定教材银牌及以下动作均可,不得超出银牌指定步法范围。1996年及以后出生
18)、10岁以下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铜牌动作,不得超出铜牌指定步法范围。1998年及以后出生。
19)、8岁以下组拉丁舞2支舞(C、R);规定服装、指定教材铜牌规定组合。2000年及以后出生。
20)、12岁以下女子双人组拉丁舞3支舞;规定服装,1996年及以后出生
21)、10岁以下女子双人组拉丁舞2支舞;规定服装,1998年及以后出生
注:1、所有组别不得跨组参赛,比赛期间不得更换舞伴。
2、凡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参加本届锦标赛的选手,均不能代表惠州队参加2009年广东省体育舞蹈锦标赛。
九、参加办法:
1、各区、俱乐部、培训中心、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,没有单位的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,由组委会汇总到其他代表队参赛。
2、各组队单位将报名表按参赛组别顺序整理好,于2009年5月(上秩序册)发到惠城区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3、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,确保选手参赛组别不误不漏。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,如确是误报而需要更改的,须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,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每对200元。
十、比赛费用:
1、各组每对100元;
2、各单项报名费80元;单人单项组报名费50元。
3、标准舞、拉丁舞可各报一个组别,费用与以上各项相同。
注:成人参赛选手年龄以正式身份证为准,少年选手以户口本原件为准。凡在全国和省、市比赛中已获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单项组比赛
十一、奖励办法:
1、公开组前3名颁发奖牌、证书;(4—6名颁发证书)
2、年龄组前3名颁发奖牌、证书;(4—6名颁发证书)
3、单项各组前六名颁发证书。
十二、竞赛办法:
1、比赛采用初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的程序进行,参赛选手不足12对的项目组直接进入半决赛,不足8对的项目直接进入决赛。不足3对合并到相应或相邻组别。(青少年儿童组别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2008年新版指定教材所规定的步伐。规定套路组别,裁判检查服装、服饰)
2、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选定。
3、裁判统一由大会聘请。
4、服装要求:按照国家比赛规定。
十三、其它:
1、各选手差旅费、交通、食宿、医疗、保险费自理,大赛组委会一概不承担。
2、参赛选手参加比赛和颁奖一律按比赛要求,穿比赛服装上场。
3、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、出售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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