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一社区跳广场舞需居委会备案 音量60分贝内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4年3月24 |
昨日,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了解到,黄埔一社区经多方协商出台“广场舞公约”,广场舞需到居委会备案,否则投诉作报警处理,且音量要控制在60分贝之内,此举解决了广场舞娱乐噪音扰民的老大难问题。
近日,该区黄埔街黄埔花园社区居委会接到居民反映,会所门前的小区广场每天有多个广场舞团体在活动,伴奏音乐噪音太大,严重影响周边几栋楼居民的正常生活。居民希望社区居委会能够出面协调解决这一问题。
黄埔花园社区居委会随即与物业公司、各广场舞团体沟通,通过多次协调,最终达成了共识,制订了“广场舞公约”,并张贴在社区的5个活动点,提醒广大舞蹈爱好者相互监督、共同遵守。
公约首先规定了广场舞的领队或负责人需到社区居委会备案、编号,服从社区统一管理;其次约定了广场舞的活动时间以早晨和傍晚为主,伴奏音乐音量要控制在60分贝之内;最后,未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队伍及个人在公共场所噪音扰民被人举报的,将作报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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