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DSA中国.北京世锦赛重申少儿服装等重要通知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09年9月2 |
IDSA中国 .北京世锦赛9-12岁组少儿选手服装要求等重要通知
各年龄组别的出生日期要求如下:
21岁: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16岁:1993年7月1日后出生
14岁:1995年7月1日后出生 12岁:1997年7月1日后出生
12-15岁组:1997年7月1日后--1992年7月7日前出生
9-11岁组:2000年7月1日后--1998年7月1日前出生
壮年A:1974年7月1日前出生壮年B:1964年7月1日前出生
注:根据国际惯例:
参加世界公开锦标赛(9-12岁组别)少年选手有服装要求:
女孩:裙子 材料 颜色 装饰 发型
黑裙子+白色的宽松上衣、紧身衣或者T恤,-同一颜色的裙子加短裤,-紧身连衣裙,裙子是平整的或者是用最小1周最大3个半周长度打成的褶,允许有一圈简单的衬裙。裙子和衬裙上都不能有装饰。裙边不能有骨撑、软骨撑或者鱼线。裙长不能短于膝盖上10厘米不能超过膝盖。裙子的短裤必须能够盖住内裤。
不能使用透明划金属材料。不同材质但同一颜色的面料可以搭配使用。如果裙边使用蕾丝,必须用同一颜色的不透明材料。
禁用肉色(肤色),短裤要和裙子一色 不允许有任何装饰(人造钻石,小金属片,羽毛,花,结,流苏,蕾丝做的各种装饰不允许盘成高的发髻,不许使用
假发,头饰,不带发光体的彩色喷发胶可以使用。
鞋子 化妆 首饰
a、只允许方跟,高度不超过3.5厘米。颜色不限。可以配各色短袜。也可以穿肤色的紧身袜,不允许穿网纹袜。
b、不允许化妆。不许使用假睫毛,假指甲,光亮片,棕油以及指甲油 不允许佩戴首饰(手镯、戒指、项链)
男孩:服装 鞋 发型 化妆
a、黑裤子,可以带脚踩带。可以配黑腰带、金属扣。全白长袖衬衫,(最好是棉的或混纺的),不许有闪光或亮皮装饰。不允许大翻领,但挽袖可以。拉丁舞和摩登舞都必须佩戴黑色领带或领结。可以佩金属领带夹。衬衫必须束进裤子。
b、黑色低跟(最高2厘米)皮鞋,只能是小山羊皮或者亮漆皮。穿黑袜 最好是短发。如果发长,要束成马尾 不允许化妆
装饰 首饰 不允许使用装饰 不允许佩戴首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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