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第十二届体育舞蹈锦标赛及华东公开赛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09年8月26 |
团体舞:根据本省实际情况,标准舞及拉丁舞分为男女双人团体舞和女子单人团体舞,比赛团体舞不少于2个舞种,音乐时间不超过5分钟(包括上下场),场上表演时间不低于3分钟,每队人数不少于12人,团体舞组别分为:成人组、大学生组、中学生组、小学生组、幼儿组。
六、报名办法
每队可报领队1-2人,教练2人,管理员2人。超过50人的队伍可增报1-2人,所有在册工作人员将发放胸卡(附比赛报名表)。
参加华东地区比赛的队、在报名单上注明“华东”
所有需确认年龄、资格的选手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籍证明正本(复印件无效),以甄别资格。
报名截止:2009年9月15日(星期二)
报名电话(传真)025-51889197
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,按本规程规定报准选手参赛组别。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,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,需经大会组委会同意,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。
七、报名资格:
(一)成人A组比赛的选手必须是历届江苏省体育舞蹈锦标赛甲组、乙组前六名获得者
(二)同年龄级别的选手不得兼报。
(三)未满十六周岁的选手不得报成人组、大学生组。
八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执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中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;
(二)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(团体舞比赛音乐自备,比赛前将音乐磁带或光盘交竞赛组);
(三)比赛采用初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程序进行;
(四)比赛裁判由江苏体育舞蹈运动协会选派;
(五)根据报名情况,各组别不满三对将作为表演,不作名次计分,并且主办方有权对组别设项进行调整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考牌组录取前12名,前6名发奖杯、证书;7—12名发证书;
(二)每组录取前12名,前3名发奖牌、证书;4—12名发证书;
(三)女子双人组、女生独舞组比赛为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证书;
(四)团体舞录取前六名,前三名发奖牌、证书;
(五)华东区公开赛成绩作单独记分,获得名次同上。
(六)设优秀组织奖,精神文明奖,颁发奖状。
十、经费:
(一)报名费:
1、 成人组200元/对;
2、 省牌组150元/对;
3、 大、中、小学生、幼儿组、女子双人组180元/组;
4、 女子独舞100元/人;全能组150/人;
5、 团体舞:每人50元/人;
6、 华东地区公开赛报名费与省锦标赛报名费相同。
(二)各队差旅、交通、食宿、医疗费用自理。
各队如需安排食宿,请提前联系承办单位扬州市桩基体育舞蹈训练中心
电话:0514-87139390
传真:0514-87350532
十一、日程
(一)各队领队必须在10月1日18:00前报到,20:00召开领队会议。10月2日上午8:30---10:30运动员走场;12:00进行比赛;15:00开幕式;继续进行比赛,比赛结后即可离会。
(二)报到地点
格林联盟扬州地豪酒店
地址:扬州市文汇西路213号(邗江区政府旁)
十二、比赛纪律:
(一)各队领队负责本队的行政管理、思想工作,必须教育本队运动员遵守赛场纪律、服从裁判、尊重观众,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。
(二)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的,在比赛结束两个小时内由该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并交申诉费500元(胜诉500元退回,败诉500元不退)对严重违反赛场纪律者(包括罢赛、闹事、起哄、不领奖等)取消比赛资格并上报组委会处理。
(三)各队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接受检录,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处。
十三、其它:
(一)比赛所指规定动作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指定金、银、铜牌规定步型。
(二)少儿选手规定服装要求:
1、男选手的比赛服饰:
(1)摩登舞:普通黑裤、黑袜子、黑普通跳舞鞋、白色衬衣、普通黑色领带或蝴蝶结。
(2)拉丁舞:普通黑裤或黑高腰带、黑袜子、黑普通跳舞鞋、白色衬衣、普通黑色蝴蝶结。
(3)男选手不得化妆。
2、女选手的比赛服饰:
(1)摩登舞:简单样子的衣服;自选颜色褶裙和搭配衬衣;简单服饰(不可缝上任何饰物),平跟跳舞鞋。
(2)拉丁舞:简单样子的衣服或弹性紧身一的完整的裙;自选颜色的褶裙和配上衬衣;平跟跳舞鞋。
(3)各代表队如有赞助厂商为命名的,请认真填写以防有误,并随报名表一起上报。
十四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业务QQ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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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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