旋律是舞蹈的灵魂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0年8月24 |
纵观世界大师的比赛以及表演,不难看出其对音乐的把握,以及在技法的处理上都有着鲜明的特点,由此诠释出的舞蹈意境各有特色,这就是舞者的风格。是舞者对音乐的理解与感知的意境不同,造就出了许许多多的经典,让人赞叹不已真可谓“顶礼膜拜”,这不但是来自音乐的魅力,更是舞者的身心与音乐完美融合的结果。作为一个优秀的摩登舞选手,如果没有良好的音乐素养,将直接影响到临场的技术发挥,也影响到裁判与观众的直接印象,可见音乐在舞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丝毫不容忽视的。因此可以说:音乐是选手展示技术与技巧的时间与空间,它规定了动作套路的长度,(比赛是不要太长)。它确定了全套动作的风格基调,它蕴涵着编舞者的美学理念。选手们的每套动作都可以说是一个作品,舞蹈选手就是这件作品的主要实现者,因为目前的各种比赛,音乐资料都是未知的,这对于选手来说更具有挑战性,为了烘托音乐的气氛,选手们必须依据不同的音乐意境,调整动作的内在表现形式以适应不同的音乐风格。如华尔兹的音乐就有不同的风格:“抒情型”、“忧伤型”、“辉煌型”、“缠绵型”以及“欢快型”等等。我爱听“忧伤型”,尽管我们不是专门从事音乐工作的作曲家、指挥家、演奏家、歌唱家,而我们却是用肢体动作及表情诠释音乐的“舞蹈”家,因此提升我们的音乐素质能力是极为关键的,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。
下面我来谈谈旋律是音乐的灵魂,是音乐的基础,它体现音乐的全部思想或主要思想。文学家写一本小说,用文字叙述了小说的情节,这个情节比较容易记住,这一方面是由它叙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,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可以回过头来重新回忆这个情节。音乐所描述的内容从本质说来总是比较抽象的(某些标题音乐例外),音乐的“情节”只能依靠旋律表达出来,因此旋律在音乐中似乎相当于情节在小说中的地位。旋律是听众的向导也是舞者进行舞蹈的前导。因此舞者在接触一支舞曲的旋律时,必须能够把它辨认出来,而且以后还要自始至终追随它的行踪,这是对所有舞者的起码要求。如果你听音乐时既不能辨认旋律,又不能追踪旋律,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听下去了,更没有必要舞蹈了,因为你只不过是模糊地感到音乐的存在而已,谈不上用你的身体去诠释音乐了。旋律是什么?简单地说,不同的音高和不同时值的“单音”的连续进行就构成“旋律”,严格地说,“旋律”是用“调式关系”和“节奏、节拍关系”组合起来的,具有独立性的许多音的单声部进行。旋律将所有的音乐基本要素(这里指的是调式、音高、节奏节拍、强弱等)有机地结合在一起,成为完整的不要分的统一体。旋律离开了其它各种音乐要素是不可想象的,因为旋律的表现为“感人”正是通过音乐的各种要素作用和相互作用来实现的。旋律可分为声乐器乐旋律两种,声乐旋律是供人声演唱的,一般说音域比较狭窄,富于歌唱性是它的最大特点。器乐旋律是供乐器演奏的,它比声乐旋律音域较宽,速度和力度的变化比较大,富于节奏性和技巧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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